一、培训项目简介
经国家艺术基金立项支持,敦煌研究院赓续“莫高精神”,以弘扬敦煌文化艺术、加快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典范”与敦煌学研究“高地”建设为目标,依托自身教学与科研优势,开展公益性“敦煌彩塑艺术传承与研究人才培训”项目。本项目以敦煌莫高窟彩塑为核心对象,系统开展临摹实践与学术研究,探究其木骨泥胎、塑绘一体的传统技艺,进而发掘其背后的工匠营造系统以及审美内涵。旨在为彩塑领域培养兼具扎实研究能力与优秀创作水平的青年人才,为中国传统彩塑的当代传承与发展作出贡献。
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英文缩写为CNAF)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项目实施主体简介
敦煌研究院是负责世界文化遗产敦煌莫高窟、天水麦积山石窟、永靖炳灵寺石窟,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瓜州榆林窟、敦煌西千佛洞、庆阳北石窟寺管理的综合性研究型事业单位。
敦煌研究院的前身是1944年成立的国立敦煌艺术研究所,1950年改名为敦煌文物研究所,1984年扩建为敦煌研究院。2017年,敦煌研究院形成了“一院六地”的管理和运行格局。也是国家古代壁画与土遗址保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古代壁画保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甘肃省敦煌文物保护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
敦煌研究院坚持“保护、研究、弘扬”的工作方针,几代莫高窟人攻坚克难,锐意进取,逐步形成了“坚守大漠、甘于奉献、勇于担当、开拓进取”的“莫高精神”,以及符合文化遗产事业发展规律的“十位一体”战略发展模式和“基于价值完整性的平衡发展质量管理模式”。已发展成为我国拥有世界文化遗产数量最多、跨区域范围最广的文博管理机构,在国内外具有相当影响力的遗址博物馆、敦煌学研究实体、古代壁画与土遗址保护科研基地、国家一级博物馆。2010 年在巴西召开的世界遗产委员会第 34 届会议上,莫高窟被誉为“有效保护与可持续旅游管理方法的典范”。
2019年8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敦煌研究院并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了把敦煌研究院建设成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典范和敦煌学研究的高地的要求。敦煌研究院正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努力奋斗。

二、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资助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培训周期定为2026年5月10日至2026年11月2日,培训总时长共180天,其中集中授课(含考察)60天。具体培训安排为:
第一阶段:2026年5月10日至6月30日,启动培训计划,学员线上培训前期准备,预习敦煌彩塑艺术知识,收集资料,确定研究方向,制定学习计划。
第二阶段:2026年7月1日至8月29日,集中授课阶段,学员在敦煌研究院完成敦煌彩塑临摹、彩塑工艺复原分析、中国传统雕塑理论研究、甘肃石窟考察等课程。
第三阶段:2026年8月30日至11月2日,学员返回各自属地,线上指导完成结业报告。
第四阶段:培训成果交流,汇编临摹作品集及结项报告。
(二)培训地点
1.集中授课地点:
敦煌研究院美术研究所
2.项目交流、石窟考察实践地点:
莫高窟、榆林窟、炳灵寺石窟、北石窟寺、麦积山石窟等参观考察。
(三)课程设置
敦煌石窟艺术专题讲座
敦煌彩塑艺术简史
敦煌彩塑壁画修复专题讲座
敦煌彩塑材料工艺专题研究
敦煌艺术研究性复原专题研究
敦煌彩塑临摹实践工作坊
甘肃石窟考察
中国传统雕塑语言体系写作专题工作坊
(四)师资力量
本项目依托敦煌研究院的学科研究资源,同时聘请国内雕塑行业知名专家,组建了高水平师资力量,部分师资如下:
| 教师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职务 |
| 何鄂 |
甘肃何鄂雕塑院 |
院长 |
| 孙振华 |
中国美术学院 |
教授 |
| 张伟 |
中央美术学院 |
教授 |
| 杨靖 |
中央美术学院 |
教授 |
| 董书兵 |
清华美术学院 |
教授 |
| 马天羽 |
清华美术学院 |
教授 |
| 秦华勤 |
河北代县彩塑艺术协会 |
非遗传承人 |
| 段一鸣 |
麦积山石窟艺术研究所 |
研究员 |
| 赵声良 |
敦煌研究院 |
研究员 |
| 张元林 |
敦煌研究院 |
研究员 |
| 马强 |
敦煌研究院 |
研究员 |
| 李林 |
敦煌研究院 |
副研究员 |
| 韩卫盟 |
敦煌研究院 |
副研究员 |

(五)成果形式
1.项目成果主要以学员敦煌彩塑临摹作品、学习日志、专题研究论文、报告的形式呈现。
2.授课过程中学员根据指导教师的要求完成考察、临摹等相关报告、图稿,最终编辑成完整的培训报告。每位学员至少完成1件彩塑临摹作品,以及1篇敦煌彩塑的专题研究论文或报告(注:本次授课涵盖彩塑临摹实践学员和彩塑理论研究学员,均以此标准结课)。主办方对完成全部课程并符合结课标准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六)考核标准
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的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占20%;课堂表现及作业质量(作业情况、论文、发布汇报等)占30%;最终成果汇报呈现占5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参加学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项目主体即时解除其参训资格,该学员不予结业,不发放结业证书:
(1)培训期间发表违反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有损党和国家形象及其他有关意识形态方面问题的言论的;
(2)严重违反项目主体制定的管理制度,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无故旷课1次,或出勤天数不足培训总时长90%的;
(4)中期或结业考试、考核成绩不合格的;
(5)其他不予结业的情形。
三、培训对象
本项目学员名额共16人,面向全国,重点招收从事传统雕塑、彩塑研究的专业实践人员,全国高校雕塑专业的教师、研究生和青年雕塑家,以及长期从事传统雕塑方向研究的专业理论研究人员。
申请者须拥护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坚守艺术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申请者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须获得所在单位批准和支持,以保证在集中授课期间能全程脱产学习(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同时,学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2.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10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3.从事彩塑研究相关专业,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过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备注:针对有较大发展潜力但不满足上述条件的特殊人才,经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遴选标准。对于已参加过同类项目的学员不再录取。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24:00时止(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1. 初审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请将所有材料打包压缩以邮件发送至报名邮箱dhcs2025@163.com,邮件及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单位+国家艺术基金报名材料”
2. 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1,该表由本人签字、推荐单位盖章后扫描为PDF版本);
(2)身份证正反两面(PDF版本、扫描至一页);
(3)个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蓝底照片及电子版(JPG格式,图标为:姓名-单位-出生年月);
(4)其他支撑材料:含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从业资格证、获奖证书(同一证书扫描至一页A4纸页面,多个证书请排序并标注证书名称,PDF版本);
(5)本人代表性作品(2-3项)及能体现专业水平与能力的其他材料;
(6)单位脱产学习证明(见附件2),该证明由单位盖章后扫描为PDF版本。
(三)录取方式
报名截止后,项目组根据报名材料,按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进行学员遴选,择优录取16人。对于入选学员,项目组将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请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于指定日期到敦煌研究院报到。发送录取通知后未回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依次递补。未被录取的报名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报到方式
报到时间:2026年7月1日(早10:00-晚17:00)
报到地点: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敦煌研究院
报到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付老师15652787590,马老师 13830716464
五、其他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集中培训期间,学员往返培训地的交通费、食宿费用、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交通费报销按照附件3《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执行。
(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敦煌研究院(邮编:736200)
联系人:付老师:15652787590
马老师:13830716464
咨询及材料报送邮箱:dhcs2025@163.com
(三)注意事项
1.每位学员应保证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2.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凡参加本项目的学员,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的各项规定。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管理按项目主体敦煌研究院有关管理条例执行,项目主体对培训成果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发布等使用和宣传权;
3.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项目主体敦煌研究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