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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校园招聘公告

日期:2026-04-29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规定,为满足全省文物保护和考古事业发展需要,甘肃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敦煌研究院(含甘肃炳灵寺文物保护研究所、甘肃北石窟寺文物保护研究所)、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通过校园招聘方式公开招聘从事考古和地质测绘等野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校园招聘主要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山东大学、河南大学、郑州大学、四川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兰州大学、兰州理工大学等高校开展,主要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均为野外工作岗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诚实守信,热爱文物事业,甘于为甘肃建设服务奉献。

4.具备与招聘岗位一致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条件。对国内高校自设专业,由甘肃省文物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纳入招聘范围。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心理素质和适应考古、地质测绘等野外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无色盲色弱。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应聘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至2008年4月期间出生)。

2.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不得报考人员范围

1.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计划招聘6名从事考古和地质测绘等野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和具体条件详见岗位列表(附件1)。

四、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

定于2026年4月29日在甘肃省文物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并推送甘肃省人社厅网站转载。需要调整内容的,按以上程序发布补充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

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29日(招满即止)。应聘人员可根据需要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意向应聘人员请将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需附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双面打印,手写签名后扫描成PDF格式)和其他相关材料(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扫描件)一同递交现场招聘工作人员或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单位招聘邮箱(邮件标题命名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岗位代码),报名邮箱详见岗位列表。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自愿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聘单位严格按照发布的岗位条件和政策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聘用(录用)资格。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由甘肃省文物局负责,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甘人社通〔2016〕35号)组织实施,根据岗位要求,采取线下考核方式,重点考核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基本能力。

面试考核根据招聘工作实际情况在前述16所院校中选择部分院校分别进行。每位报考人员只能参加一次面试。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面试时间、地点告知报名人员。招聘过程中,招聘岗位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人数达到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报考人员该岗位已满,不再接受报名,请有意向的报考人员尽早报名,招满即止。

面试人员应按照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考核全过程录音录像,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现场公布,由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和参加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等文件执行,由甘肃省文物局统一组织,在兰州市内三甲综合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在收到体检结果5日内申请复检,由甘肃省文物局安排到其他三甲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要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及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组成两人以上考察小组,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当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准确有效的个人信息材料。未按时参加或未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签订协议、体检、考察、资格复审过程中因自愿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面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按照招聘计划数量,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并在甘肃省文物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八)审批备案

通过面试、体检、考察且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甘肃省人社厅备案,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02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以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应聘人员均不予审批聘用。

五、其他事项

1.面试、体检、考察及录取通知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请及时关注邮箱,并保持通信畅通,以便接收相关信息,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2.除向医院缴纳体检费用外,我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以我局或招聘单位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机构,我们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应聘人员如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我局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4.我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

5.本次招聘公告同步在招聘单位及部分院校网站发布,请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高校学生关注并按时参加。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招聘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7.本次校园招聘工作在甘肃省文物局直属机关纪委全程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甘肃省文物局直属机关纪委反映。

8.本公告由甘肃省文物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电话(正常工作日内拨打)

敦煌研究院咨询电话:0931—8883896

甘肃炳灵寺文物保护研究所咨询电话:18893616669

甘肃北石窟寺文物保护研究所咨询电话:13830468620

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咨询电话:0931—2131183

甘肃省文物局政策法规处咨询电话:0931—4538769

甘肃省文物局直属机关纪委监督电话:0931—4538526



甘肃省文物局

2026年4月29日


作者:甘肃省文物局编辑: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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