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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文物和文化遗产绽放时代光彩 李群 2023年10月,党中央召开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会议正式提出习近平文化思想,在新征程上高举起我们党的文化旗帜。2023年12月召开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部署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引领文物工作更好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注入强大文化力量。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利用和文
在赓续历史文脉中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 《求是》杂志编辑部 “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不仅属于我们这一代人,也属于子孙万代。” “每一种文明都延续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精神血脉,既需要薪火相传、代代守护,更需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 “把跨越时空、超越国度、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让中华文明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习近平 一 宣传阐释中国特色,要讲清楚每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传统、文化积淀、基本国情不同,其发展道路必然有着自己的特色;讲清楚中华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讲清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讲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于中华文化沃土、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
4月13日,敦煌研究院组织召开“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重点专项“土遗址冻融破坏机理与监测技术研究”项目启动暨实施方案咨询会。 项目邀请了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研究员陈家昌、吉林大学教授张全超,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黄克忠(线上)、中国国家博物馆研究员铁付德、陕西科技大学研究员马涛、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研究员李黎、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研究员张明义
4月11日,敦煌研究院与东南大学合作协议签订仪式在莫高窟举行。 敦煌研究院院长苏伯民、东南大学党委书记左惟代表双方签订了合作协议。东南大学党委常委、党委宣传部部长顾永红,科研院院长陆卫兵,建筑学院党委书记冷嘉伟,艺术学院党委书记赵天为,敦煌研究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赵林毅,办公室主任张培君,保护研究所所长于宗仁等参加。 苏伯民对东南大学左惟书记一行表示衷心欢迎,他介绍了敦煌研究院的基本情况,展望
根据敦煌研究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季节性工作人员相关要求,经组织面试、体检、审查等程序,确定王鹏等14名同志为敦煌研究院莫高窟数字展示中心安全保卫岗和环卫保洁岗季节性工作人员拟聘用人选(名单附后),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如对人选有异议,请向敦煌研究院人力资源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2日至4月18日(5个工作日) 受理电话:0937-8869288 18209374561 邮件举报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敦煌研究院建院80周年。为传承弘扬“莫高精神”,缅怀和祭奠为敦煌文物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辈们,4月3日上午,敦煌研究院组织400余名干部职工在莫高窟公墓区举行了清明祭扫活动。敦煌研究院名誉院长樊锦诗,党委委员、副院长郭青林,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建党参加了此次活动。 在庄严肃穆的气氛中,全体干部职工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向长眠于此的常书鸿先生、段文杰先生等30余位
2024年3月30日,敦煌研究院与法国吉美博物馆合作备忘录签订仪式在莫高窟举行。 敦煌研究院院长苏伯民、法国吉美博物馆馆长Yannick Lintz代表双方签订合作备忘录。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全国妇联常委、信德集团董事长何超琼,法国吉美博物馆办公室主任Jamel UBECHO,酒泉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王海明,酒泉市委常委、敦煌市委书记石琳,敦煌研究院党委书记赵声良、副院长郭青林
4月1日,敦煌研究院与四川博物院联合举办的2024年度合作交流活动暨“张大千临摹敦煌壁画研究”项目学术研讨会在莫高窟举行。敦煌研究院副院长张小刚、四川博物院党委书记向和频出席会议并致辞,敦煌研究院办公室主任张培君主持会议。 张小刚首先介绍了敦煌研究院的基本情况,并回顾了敦煌与四川两地间源远流长的文化交往历史。他表示,两院间的战略合作见证了这一交往的延续,加深了相互了解,为今后更好开展合作与交流
为做好2024年莫高窟旅游开放管理工作,方便广大游客和旅行社制定参观计划,现将莫高窟旅游开放政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放时间 1.旺季:4月1日至11月30日 08:00-18:00(16:00停止检票) 2.淡季: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09:00-17:00(15:00停止检票) 二、参观模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关于加强石窟寺等文物开放管理和实行游客承载量公告制度有关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敦煌研究院基建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工6名、季节性工作人员8名,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地点 敦煌莫高窟 二、基本条件 (一)在敦煌市有固定住所; (二)身心健康,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身体条件; (三)热爱文物事业,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职业素养; (四)善于沟通交流,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作精神; (五)遵纪守法,服从管理和安排,无不良记录。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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