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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北石窟寺文物保护研究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1-02-2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主要职能。甘肃北石窟寺文物保护研究所是敦煌研究院下设的庆阳北石窟寺专门的保护机构。主要职能有:

(1)负责北石窟寺日常文物保护与研究;

(2)负责北石窟寺石窟文物、单位财产及游客的安全保卫工作;

(3)负责游客接待及职能职责讲解工作;

(4)负责对外宣传,对外开放和北石窟寺文物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北石窟寺文物保护研究所下设办公室、保卫科、文物保护研究室和社会教育部4个科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1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预算收入270.08 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87.12万元,减少52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项目经费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6.8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收入 3.2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 270.08 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0年预算减少283.92万元,减少5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包括:无项目经费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4.58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4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10.23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10.23 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66.88 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166.88 万元,比2020年预算110.99增加55.89万元,增长50%,增长主要原因是:新调入一名职工,人员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0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60万元,增长150 %,增长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费增加。

1.保障运转经费 1个,主要是业务活动费。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无因公出国。

2.公务接待费 0.1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07万元,增加140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当年预算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56 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1万元,下降1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度预算三公经费递减要求。

4.培训费0.2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03万元,下降1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度预算三公经费递减要求。

5.会议费 0万元。2021年预算未安排会议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6.机关运行经费 0万元。2021年预算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1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1年本部门共有 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1年计划征收 1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22.36 万元。其中:办公用房 830 平方米,价值 109.2 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 1 辆,价值21 万元。

(五)重点项目情况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1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省文物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我单位积极组织,召开所务会议,成立绩效评价小组,根据北石窟寺2021年度年初绩效制定目标进行评价。通过对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服务对象满意度和单位预算执行率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评价,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目标。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本单位预算支出项目1个,项目名称北石窟寺业务活动费,为2021年度预算门票收入,执行率100%。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作者:敦煌研究院编辑:褚梦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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